根据我所了解到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和资产形成所必需的基本农田,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住房土地使用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方面,继承权是不容忽视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以继承、赠与、协议、拍卖等方式转让,即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通过继承来实现所有权的转移的。对于宅基地的继承权方面,农村地区的继承权实行家庭继承制度,即只要是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均有继承权。
同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或者放弃继承权。因此,继承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时要考虑继承人的意见,并且协商处理好宅基地的所有权问题,以确保受让人能够合法地获得土地使用权。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是存在的,而且在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继承权是不容忽视的因素。受让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相关程序,保证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同时,家庭成员之间在继承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时也要注意协商处理好所有权问题,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